【重要资讯】 教育部《意见》解读:职业教育不是“低层次教育”,更不是“淘汰教育”
近日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这是党的二十大后,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教育改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。
12月27日上午,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有关情况。
发布会上透露,改革意见中的各项举措想释放出的强烈信号是:职业教育不是"终结教育",也不是"低层次教育",更不是"淘汰教育",而是特色鲜明的一种教育类型,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既可以升学,也可以就业,还可以先就业再升学,很大程度的来拓宽学生多样化、多途径成长成才的通道。 陈子季司长介绍了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总体情况,其中“五重点”,即围绕职业教育自立自强,设计的五项重点工作需特别注意,一起来看!
一、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
围绕现代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、现代农业的亟需专业领域,组建一批职业教育核心能力建设专家团队,打造一批核心课程、优质教材、教师团队、实践项目,遴选一批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、在线精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,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,扩大优质资源共享,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技能型社会建设。制定新一轮高职“双高计划”遴选方案和中职“双优计划”实施意见,遴选建设一批高水平中高职院校和专业。
二、建设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
依托头部企业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培训基地。推进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,指导各地制定省级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、实施办法。实施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,遴选一批高校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研究生定向培养。实施职业学校名校长名师(名匠)培育计划,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方式,吸引行家里手到职业学校任教。
三、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
启动高水平实践中心建设项目,通过政府搭台、多元参与、市场驱动,对地方政府、企业、学校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,分类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、社会培训、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公共实践中心、企业实践中心、学校实践中心。
四、拓展学生成长成才通道
建立符合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考试招生制度,支持各省因地制宜制定职教高考方案,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;制定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指导意见,支持各省开展中职与高职(3+2)五年贯通、中职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(3+4)七年贯通、高职专科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(3+2)五年贯通培养;完善本科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办法;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特点,完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,支持高水平本科学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,推进职普融通、协调发展。
五、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
持续办好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,推动教随产出、产教同行,打造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平台,将职业教育打造成国际合作的战略资源。启动高水平国际化职业学校建设项目,遴选一批国际化标杆学校,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标准、课程标准和优质教学资源。 欧晓理司长介绍了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情况,并表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建设教育强国、科技强国、人才强国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保障和改善民生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主要从三个方面落实深化产教融合工作,一、强化功能定位,夯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基础;二、适应经济发展,深化产教融合;三、加大投资,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。 教育是国之大计、党之大计。
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、促进就业创业创新、推动中国制造和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。围绕产业结构升级而“转”,随着市场需求转变而“动”,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“变”, 职业教育必能不断发展,既为广大青年学习就业提供新的选择,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。